今天是:
设置为主页 加入收藏
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务局排水设施验收等五项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2008年度深圳市水利水电专业职称评审的温馨提示             2007年度供水行业综合评价结果             深圳市水务局2008年9月城市供水水质公报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立方米)

一、地表水

1、蓄水

0.04

2、江河水

0.02

二、地下表

1、矿泉水

5.76

2、地热水

4.32

3、其它地下水

0.14

项目

原水水价
(元/立方米)

建设情况

东江水源工程一期

0.78

已建

东江水源工程二期

未定

规划新建

东深供水工程

0.79

已建

北线引水工程一期

1.13

已建

北线引水工程二期

未定

规划新建

深圳市水务局2008年9月城市供水水质公报  10-22
深圳市水务局2008年8月城市供水水质公报  9-25
深圳市水务局2008年7月城市供水水质公报  9-4
水库水位即时信息  11-21
水库水位即时信息  11-20
水库水位即时信息  11-18
雨情即时信息  11-21
雨情即时信息  11-20
雨情即时信息  11-18
河道水情即时信息  11-21
河道水情即时信息  11-20
河道水情即时信息  11-18
更多视频
今年第1号热带风暴  5-17
今年第10号热带风暴  8-12
13号台风“杜鹃”路径图  9-23
水对人体健康的重要性  12-11
水务常识  5-14
北京排水集团降温靠污水空调  8-8
防洪防风知识
防汛抢险知识
防洪避险中心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5-23
降雨强度与等级  6-25
风力等级表  6-25
堤坝险情抢护  7-30
涵闸险情抢护  7-30
深圳防洪避险中心信息2  9-15
深圳防洪避险中心信息1  9-15

一、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一)特区内外污水处理收费综合水平统一调整为1.05元/立方米
(二)具体分类收费标准调整为:

用水分类

收费标准(元/立方米)

一、居民生活类污水

 

家庭户月用水量

 

22立方米以内

0.90

22~30立方米

1.00

31立方米以上

1.10

集体户每人月用水量

 

5立方米以内

0.90

6—7立方米

1.00

8立方米

1.10

二、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非营利性组织类污水

1.10

三、工业类污水

1.05

四、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类污水

1.20

五、特种行业类污水(仅指洗车、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用水)

2.00

二、调整污水处理费的相关配套政策
(一)实行差别化的污水计量政策:
1、一般用户用水。按用水量90%计算污水量。
2、部分特殊用户生产性用水。(1)以自来水为主要原材料的饮料生产用水(含饮料、啤酒、纯净水)按用水量40%计算污水量;(2)市政绿化、市政景观及电厂生产用水按用水量15%计算污水量。
(二)现行的对低收入家庭污水处理费减免政策、对部队及公立学校、幼儿园、医院、社会福利院等公共福利机构免征污水处理费政策,调整为: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社会福利机构和部队用水免收污水处理费。
对公立学校、公立幼儿园和公立医院征收污水费,由此增加的支出,在各级财政年度预算中给予考虑。

(三)现行的对企业自建污水设施并经环保部门审定达标排放免缴污水处理费的政策,调整为:在城市污水处理厂没有覆盖的区域,鼓励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出水经环保部门检测达标的,免征污水处理费;在城市污水处理厂覆盖的区域,对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其处理后的污水经环保部门检测达到排放标准,并经环保、水务部门共同确认没有排入污水管网的,免征污水处理费。
 


水务局值班电话:83072888 行政许可咨询电话:83072860 水务局咨询、投诉Email:webmaster@szwrb.gov.cn
主办:深圳市水务局 承办: 深圳市水务局科技信息中心 开发维护: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
邮政编码:518036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水源大厦
Copyright@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17504号